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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以新型城镇化为统领 全面推进住建领域改革发展
发布者:中兴建设 2014-2-26 15:15:41
人民网南宁2月18日电 2月18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召开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,对2014年工作作了部署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严世明在会上强调,要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,以新型城镇化为统领,加强住房保障和改善民生,优化城乡人居环境,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。一是深化城乡规划管理,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。加紧构建大中小城市、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。组织实施大县城发展战略,加紧构建由县级中等城市、小城市、经济强镇、特色小镇为骨干的县域城镇体系。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、新一轮广西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,加强城乡规划管理。2014年,全区城镇化率提高1.3个百分点。
二是统筹实施五大行动,即实施城市新区建设示范行动、城市承载力提升百项建设行动、百镇建设行动、城镇品质提升行动和城镇管理提质行动,全面提升城镇建设质量。
三是大力推进“美丽广西·清洁家园” 专项活动,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。着力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,组织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和环卫服务市场化运营两项试点,开展示范提高、设施提效、技术提升、规划提领、名村提速、古村提质六大行动;把城乡风貌改造作为“美丽广西·清洁乡村”的精品工程,用2年左右的时间实施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。城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%。积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,建筑节能45万吨标准煤;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97.5%。
四是加强质量和分配管理,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。把抓建成、抓配套和抓入住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首要任务。创新工作机制,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管理。城镇保障性住房新开工12万套,基本建成10万套、分配入住10万套。力争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5万户;督促指导各地力争完成村镇建设投资400亿元左右。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。
五是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,强化房地产市场和物业服务市场监管。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,要从严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措施,增加住房用地和住房有效供应;商品房存量较多的城市,要注重消化存量,控制新开发总量,研究共有产权住房开发建设、供应方式、产权划分、运行管理、上市收益分配等政策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六是加快建筑业发展,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。做大做强建筑业,强化建筑市场监管,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管理。
会议强调,要全面深化改革,把改革融入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项工作和每个环节,突出解决制约住建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,用改革的办法、市场的机制、创新的举措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,进一步简政放权,减少行政审批,带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。
据介绍,2013年,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,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。全区城镇化率预计达45%,增加1.5个百分点,城乡规划和管理得到加强,五象新区、柳东新区、临桂新区和沧海新区等新区规划建设迅猛发展。“美丽广西·清洁家园”专项活动扎实推进,农村垃圾“村收镇运县处理”集运系统基本建成,乡村清洁技术体系和长效机制初步构建。全区保障性住房新开工15.13万套,基本建成12.9万套,新增分配入住11.34万套,全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;农村危房改造完成23.75万户,解决了近100万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。全区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双双提高5个百分点,达到75%。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年完成投资3193亿元,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25.5%;房地产和建筑业地税收入占全区地税收入的45%左右。(宁国用)(摘自:网易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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